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08〕33号)和《<呼伦贝尔市人才储备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呼人发〔2008〕8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征集2008年人才储备岗位及储备人才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储备岗位的申报以我市各行各业实际人才需要为出发点,着重以《2008年呼伦贝尔市重点产业人才开发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需求岗位为主。
储备人才的申报以在本单位实习的符合储备条件和专业要求的毕业生为主。
二、储备岗位专业及数量
2008年拟征报储备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煤炭、化工、机械、旅游、文秘、计算机、英语等专业岗位。全市储备各类人才总计80名。
三、申报要求
(一)呼伦贝尔市直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均可申报。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客观列出储备岗位的要求、岗位说明、企业能提供的生活补助等信息。对于急特需岗位,请在申报表备注栏中详加说明。
(二)各申报单位填写《呼伦贝尔市人才储备岗位申报表》(附表),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报储备人才的单位申报前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储备人才的条件及本通知的岗位专业要求,同时须向人事部门提供申请人相关学历及证件。对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申报前需经人事部门同意。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30日。
(二)受理地点:扎兰屯市人才中心。
联系人:金显辉
联系电话(传真):3215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