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以人才开发基金资助方式,相继选派了近七十
名各行业各领域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赴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进修学习,这部分人员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了本专业领域最前沿
的知识和信息,更新了知识和理念,完成学习任务后,在各自的
岗位上务实创新、踏实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
贡献。经研究决定,今年,我们将以落实呼伦贝市人事局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1+3”工作机制和实施“421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
养工程”为重点,按照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领域
高层次人才的培训需求,继续选派资助高层次拔尖人才和有培养
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赴区内外进修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范围
今年全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和范围侧重于煤炭、化工、新
型农牧林区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建设、进出口贸易、绿
色产品加工、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培养这些行业领域内
的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非公制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列入培养范
围。申请人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根据现所从事的专业、研究的方向、课题等实际情
况,自行选定培训单位和研究方向,并填写((2008年全市高层
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武三份
和录入((2008年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申请人员花名册
》(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批
准后统一报送市人事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筛
选后予以批复。
三、培养、资助方式
进修培训费用由市人才开发基金定额资助,资助标准
为:培训期限为一年的,资助12000元;培训期限为6个月
的,资助6000元;培训期限为3个月的,资助3000元。费
用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
四、其它事项
1、被选派人员在培训期间,享受在职工作的工资福利待
遇。进修培训期为一年的学员要与本单位签定协议,并经市
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鉴证,学习结束后在本市服务至少
满三年方可向市外流动。
2、各旗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申报名额控制
在1-2名。
3、各旗市区、各部门、单位务于8月15日前将申请培
训人员名单、《申请表》及《花名册》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
人员管理科。
4、上报((2008年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申请人员花
名册》时一并上报录入盘。
联系人:于运泽
联系电话:0470-8252363
二0 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