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和12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事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区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并连续举办了6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培训研讨班。同时,自治区人事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先后转发了国家关于科研、教育、文化 、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农业、体育和机关直属服务等11个行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指导意见。2008年3月,全区人事人才工作会议又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目标。各盟市根据工作要求,陆续开展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实施意见的制订和报备工作,并于今年9月份全部经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备案。

